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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呈和科技: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及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1,994,298 股

    发行价格:49.1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959,917.7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2,029,957.01 元

    2、预计上市时间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呈和科技”、( 公司”或( 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新增 1,994,298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 7 家,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4、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133,333,400 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994,29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135,327,698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文林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科澳化学 100%股权并增资、收购信达丰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3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供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授权期限延长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 再融资)〔2023〕69 号),上交所对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2023 年 3 月 31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994,298 股,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791,34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2月23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12 元/股。

    4、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59,917.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929,960.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029,957.01 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7 名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6、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7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97,959,927.84 元。认购资金总额 97,959,927.84 元与募集资金总额 97,959,917.76 元差异 10.08 元,主要系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缴款金额按本次发行价计算股数后形成的尾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中信证券将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
2,900,000.00 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 95,059,917.76 元划转至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上市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94,298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59,917.7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929,960.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029,957.0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4,298.00 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90,035,659.01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1,994,298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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