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呈和科技 股票代码:68862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赵文林 仝佳奇 赵文浩
赵文声 叶罗沅 燕学善
苗月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赵文林 仝佳奇 赵文浩
赵文声 叶罗沅 燕学善
苗月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何洁冰 关方文 陈淑娴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唐为丰 张学翔 杨燕芳
陈映红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股票
呈和科技/上市公司/发行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本公司/公司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大成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修订)》
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
释 义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8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7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 40
二、查询地点...... 40
三、查询时间...... 4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CH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 年 1 月 31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88625.SH
股票简称 呈和科技
注册资本 13,333.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文林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强路 2 号
联系电话 86-20-22028071
联系传真 86-20-22028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734903428Y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染料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颜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生态
环境材料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企业总部管理;汽车租
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
经营范围 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
剂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
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轨
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计量服务;标准化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
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化妆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化学
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
货物进出口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授权期限延长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