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力合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91 元,共
计募集资金 48,357.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21.4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135.5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80.3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555.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2,555.16
项目投入 B1 16,773.85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6.9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B3 1,837.2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6,400.00
项目投入 C1 2,126.95
利息收入净额 C2 17.85
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39.8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
项目投入 D1=B1+C1 18,900.8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4.8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877.0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6,4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9,326.2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326.23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原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力合微”)、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于2022年8月16日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合微、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普信通、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成都力合微已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定期存款,部分募集资金期末存放在临时账户中,具体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简称
10868000000273280 9,445,049.64活期存款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力合微公司 10868000000273268 3,359,081.38活期存款
10868000000273279 9,766,641.01活期存款
79290078801800001582 2,443,226.40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力合微公司
79290078801600001583 161,544.53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注] 利普信通 764073970587 8,237.08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注] 利普信通 767973971419 3,620.80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注] 利普信通 777073971086 44,568.57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长沙力合微 66150078801200001002 30,320.36 活期存款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力合微公司 805860100013962 168,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 成都力合微 655099966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 成都力合微 677168886 已销户
合 计 193,262,289.77
[注] 中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