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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86:江航装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688586:江航装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7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下发《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93.61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3,661.3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568.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93.3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
02002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季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原因如下:
  1、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材料采购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不按募投项目加以区分,需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统一支付;
  2、公司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相关人员工资薪酬等,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费用,会出现同一公司通过不同银行存款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的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可实现同一银行存款账户发放工资的效果。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材料领用情况及相关人员费用,按月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总会计师复核,内部审计部门审
核,总经理进行审批。

  2、按季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单,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再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
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台账。

  4、财务部门按月编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开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每季度结束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自开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季度结束次月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季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
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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