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1-036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 1579 号 C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2,410,1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2,410,1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3.10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10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庆忠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6 人,刘阳先生、李文峰先生、陈益强先生、朱敬
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赵永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堃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92,410,1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92,410,1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92,410,140 1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92,410,1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数 (%) 数 (%)
号
《关于<山大地纬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23,514,876 100.0000 0 0.0000 00.0000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山大地纬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3,514,876 100.0000 0 0.0000 00.0000
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关于<山大地纬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3,514,876 100.0000 0 0.0000 00.0000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23,514,876 100.0000 0 0.0000 00.0000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分别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
5%以下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夏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实施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