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2.85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共计 120 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412.85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2.7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41,600.00万股的2.22%。其中,首次授予825.7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98%,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9.49%;预留97.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23%,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0.51%。
3、授予价格(调整后):3.30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45元/股调整为3.30元/股)
4、激励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20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①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00 亿元;
②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0.75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①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5.00 亿元;
②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65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①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5.00 亿元;
②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65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①2023 年—2025 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39.50 亿元;
②2023 年—2025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75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3)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已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5、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调整后) (万股) (人) 余数量
(万股)
2023年9月7日 3.30元/股 825.70 120 97.00
注: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