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2,858,456.6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427,601,080.16 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416,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7,563,3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1,265,494.8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9.8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