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6,273,164.8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0,888,461.1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SHA20316 号),
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461.19
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3,684,871.41
银行手续费 1,086.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69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679,438.5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27,881,942.30
注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1,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5,663,208.0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327,881,942.30元的差异金额为7,781,265.71元,系前期已由自有资金已支付尚未置换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30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 8110501012901527930 265,826,969.07
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 545674604246 49,753,088.94
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10315001040238006 20,083,150.00
丹徒支行
合计 335,663,208.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
和需求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4,699,720.18 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
“XYZH/2020SHA20354”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
作。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54,699,720.18 元,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合作方 产品名称 产品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
类型 (万元) 回情况
中国银行镇江 中行挂钩性结构型 结 构 性
市丁卯桥支行 性 存 款 存款 39,000.00 2020-6-18 2020-7-20 未收回
【CSDP20201181】
“汇利丰”2020 年
中国农业银行 第 5495 期对公定制 结 构 性 未收回
镇江丹徒支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存款 25,000.00 2020-6-19 2020-12-30
产品
广发银行“薪加薪
广发银行镇江 16 号”W 款 2020 结 构 性 未收回
分行 年第 161 期人民币 存款 5,000.00 2020-6-15 2020-12-10
结构性存款
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收到理财收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未到期金额为 69,000.00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