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614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4,673.5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将于2020年5月6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 23.81 元/股(不含 23.8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3.81 元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40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3.81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1,40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14:00:56.710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共剔除 42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申
购数量总和为 522,3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数量总和5,217,82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5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5月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3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8.2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5.8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30.4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6)29.6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7)40.5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8)39.5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3.6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7”)。截止2020年4月28日(T-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9.51倍。
(2)截止 2020 年 4 月 28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3 日股 2018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对应的市 对应的市对应的市 对应的市
票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盈率(倍 盈率(倍 盈率(倍 盈率(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EPS EPS -2018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元/ EPS (元/ EPS
(元/股) 股) (元/股) 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603669 灵康药业 10.74 0.36 0.21 0.40 0.27 29.96 50.04 27.15 39.38
002923 润都股份 16.57 0.57 0.46 0.64 0.48 28.84 36.40 25.91 34.50
300254 仟源医药 6.70 0.03 -0.07 0.03 -0.29 192.74 / 263.49 /
300584 海辰药业 22.88 0.69 0.68 0.81 0.79 32.99 33.65 28.23 28.84
平均值 71.13 40.03 86.20 34.24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T-3 日)。
注 1:2018 年扣非前/后 EPS=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 /T-3 日总股本;
注 2:2019 年扣非前/后 EPS=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 /T-3 日总股本;
注 3:因仟源医药 2018 年、2019 年扣非后 EPS 小于 0,计算扣非后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仟
源医药数据。
注 4: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23.6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摊薄后市盈率为48.2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39.51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灵康药业、润都股份、仟源医药、海辰药 业扣非前的市盈率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 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 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23.69元/股和发行新股4,673.54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
集资金总额为110,716.16万元,扣除预计约8,627.32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02,088.8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0年5月11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