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奇安信 证券代码:68856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由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27.76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8,517.2377万股的1.50%,不设置预留权益。
截止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合计1,357.3185万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授予权益合计1,021.6232 万份,加上本次拟授予的 1,027.760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为3,406.701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8,517.2377万股的4.97%。截止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52.01元/份。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行权价格,但行权价格不得低于52.01元/份。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21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9,957人的9.25%,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
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授予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 12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4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17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2
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4
第十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6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9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1
第十四章 附则...... 34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奇安信、本公司、公 指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草案 指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本激励计划 指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
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人
激励对象 指 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股票期权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
销之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
行权 指 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价格和条
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激励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0年11月23日以4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47名激励对象授予1,085.854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6日以4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96名激励对象授予271.4637万股限制性股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票数量为246.6124万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股票数量为0.7399万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为236.4108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数量为64.4744 万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数量为7.4002万股。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