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3-05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10 月 13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025.76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916 人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9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52.01 元/份
行权价格向 9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5.7600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和相关文件。
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炳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8 月 7 日到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9)。
5、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6、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等文件。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9 日。
2、授予数量:1,025.760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8,517.2377万的1.4971%。
3、授予人数:916 人。
4、行权价格:52.01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四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
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 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第一个行权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第二个行权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第三个行权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
第四个行权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当期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 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 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的数量 权总数的 案公告日公司股
(万份)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1 吉艳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0.10% 0.0015%
2 樊俊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00 0.15% 0.0022%
3 叶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0.10% 0.0015%
小计 3.5000 0.34% 0.005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22.2600 99.66% 1.4920%
(共 913 人)
合计 1,025.7600 100.00% 1.497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吉艳敏先生将于近日进行岗位调整,调整后吉艳敏先生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且不再负责研发相关
的工作。基于前述情形,公司将不再认定吉艳敏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