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 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天津开发区黄海路 276 号泰达中小企业园 4 号楼 104号房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层)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2,078 万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9.49 元
发行日期: 2020年 6 月 1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8,311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年 6 月 16日
保荐机构已安排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保荐机构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5%,即 103.90 万股,跟投金额 2,025.01 万元。东兴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措施,具体承诺及措施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
二、公司部分业务之间直接关联度不高
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业务,包括医药流通信息化业务、医药生产信息化业务、医疗信息化业务、农业信息化业务和其他信息化业务。公司信息化业务服务的行业较多,各项信息化业务的行业应用关联度不高;医药生产信息化业务主要为医药生产企业提供 MES 制造执行系统,与公司其他的信息化业务存在差异。除了信息化业务之外,公司还从事药物工艺研究、医药智能化生产线总承包业务等非信息化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较广、部分业务互相之间直接关联度不高。
三、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药物工艺研究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中包含药物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服务,包括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名方及其他药物的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服务,该项业务为针对中药制药企业客户提供的每一味药材的提取、浓缩、干燥等关键工艺环节开展系统性研究,从而积累科学的工艺数据,并确定工艺及质量标准。公司的药物工艺研究服务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但不属于公司信息化业务,系制药工艺的研究服
务,与公司信息化业务的直接关联度不高。未来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及其他药物国家标准陆续公布,公司将继续开展药物工艺研究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药物工艺研究服务合计实现收入 2,823.52 万元,占报告
期收入总额的 5.16%。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药物工艺研究
合同金额合计 5,009 万元。
四、公司仅有一项专利通用于公司信息化业务,其余专利对应的营业收入占比较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 21 项专利技术,其中仅一项“一种可视化远程智能监管终端系统”为通用于公司信息化业务的专利。另有 11 项专利为制药过程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的专利,结合信息化技术可实现医药的智
能化生产,仅用于公司医药生产信息化业务,2017 年、2018年及 2019 年该项
业务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39%、12.67%、及 17.48%。剩余 9项专利为制药工艺相关专利,不用于公司信息化业务,主要用于公司药物工艺
研究服务,2017 年、2018年及 2019年该项业务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3.70%、4.46%及 6.61%。公司仅有一项专利通用于公司信息化业务,其余专利对应的营业收入占比较低。
五、公司业务涉及收购与整合
2012 年浙江大学拟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进行合作,推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工作。以林应为主的经营管理团队在网新易盛期间负责开展医药流通信息化业务,具有医药流通信息化业务的经营及管理经验,符合天津滨海新区的招商引资要
求。公司于 2013 年 1 月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并于次月收购网新易盛 64.29%
股权,将其医药流通信息化业务整合至公司,公司仍以林应经营管理团队为核心,从事医药流通信息化业务。2016 年 3 月,公司收购苏州泽达 100%股权,苏州泽达主要从事医药生产信息化业务。2015 年 11 月,公司投资设立浙江金淳,
公司持有其 32.50%的股权,浙江金淳从事农业信息化业务。2017 年 9 月,公司收购浙江金淳 67.50%股权。2019年浙江金淳存在利润未达业绩承诺的情况。
公司的业务涉及收购整合,公司需要持续对已收购的资产进行整合,若公司未来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有效整合,或不能协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电信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2,995.35 万元、 8,871.56 万元和 8,001.8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4.19%、43.86%及 36.16%。上述业务为医药流通信息化业务、医疗信息化业务、农业信息化业务及其他信息化业务中涉及智慧城市范畴的业务。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积极参与承接各地的智慧城市的建设,为各地提供城市服务管理创新信息化服务,内容包括智慧城市门户、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等一系列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其再与各细分领域的供应商合作完成整体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公司于 2015 年进入中国电信的供应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中国电信完成的单个项目的规模有所上升,且服务的各地子公司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从 2 家,4家到 7家,因此公司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电信合计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七、公司存在两项与其他方共有的专利
公司存在两项专利与其他方共有,其中与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共有一项专利“一种高纯度低聚体莲房原花青素制备方法”,与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共有一项专利“一种中药醇沉工艺过程药液 pH 在线检测方法”。上述专利系基于公司核心技术“制药工艺过程参数测控与知识优化技术”取得,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医药生产信息化业务和药物工艺研究中。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专利所有权共有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共有方中的任一方有权不经另一
方同意使用该专利,使用该专利产生的收益由各自享有。若共有方使用该专利,可能对公司形成竞争,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较低,主要通过其他股东的股东权利委托加强控制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直接持有公司 7.9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股比例较低。林应、刘雪松通过其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19.74%的股份,通过亿脑投资、宁波宝远、梅生、陈美莱、嘉铭利盛的股东权利委托,持有公司 38.51%的股份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通过其他股东的股东权利委托加强对公司的控制,若将来相关股东未严格遵守股东权利委托协议,导致
股东权利委托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将出现公司实际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况,对公
司未来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九、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研发风险
公司立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保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的先进性,必须在技术研发及新应用领域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950.57 万元、1,707.05 万元和 1,887.85
万元。伴随着人工智能赋能实体产业的步伐不断加快,公司后期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科研经费用于研发,投入的研发费用有可能超过预算,且研发的项目也可能存在失败的风险。即使新技术研发完成并成功实现产业化面向市场,也有得不到应用领域和客户足够认可的风险,导致新技术研发后的经济效益与预期收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公司研发的技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而未能形成技术服务销售给客户,或对应用领域的需求把握出现偏差,研发成果不能较好实现产业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技术升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业务,随着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整体提高以及技术的快速变革,新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展,客户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保持竞争力,公司必须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研究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若公司的研发团队对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技术服务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创新,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变化,则将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存在部分款项回收时间较长的情况,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