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业务名称: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
超募资金。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技术等风险,以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因
此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公司基于当
前市场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但目前新能源行业热度较高,
许多企业都在加快对锂电池及锂电池电解液相关材料的布局,可能会加剧
行业竞争,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加上项目建设需要 9 个月的时间,项目建
成后还需进行客户认证,能否顺利导入市场实现销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因此可能存在公司在竞争压力下难以达成预期销售目标,以致项目效益不
达预期的风险。
2、技术风险
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
变化,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发生改变。若公司未能
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未能研发或储备符合客户未来需求的相关技术,公
司将面临行业或客户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
势。
一、新业务基本情况
(一)新业务的类型
公司拟在电子化学品板块开展新业务,对锂电池电解液的成膜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进行产能布局,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海泰”)实施,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该项目将全额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根据市场调查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近年来销量增长迅速,国务院办公
厅 2020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显示,
预计到 202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下游需求的高景气带动上游动力电池、电解液及电解液添加剂等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围绕新能源进行积极布局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公司战略方向。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新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蒲城海泰独立实施,在蒲城海泰厂区内开展,利用蒲城海泰现有的管理体系、基础设施等,且蒲城海泰已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开展新业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四)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一)公司开展新业务的背景及合理性
居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国内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等因素促使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迅速,同时带动锂电池等上游产业链的发展,国内企业争先在此布局,为紧跟市场动向,把握市场先机,公司加紧在市场需求较大的锂电池添加剂领域进行布局。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显示材料、医药 CDMO、电子化学品三大板块,各个板块均基于公司优势的小分子有机合成技术为基础开展,新业务的开展同样以小
分子有机合成技术为基础,且关于该新业务公司前期已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加上公司中试放大和质量控制的技术优势能够促使小试技术快速实现量产。此外,项目位于子公司蒲城海泰厂区内,可利用蒲城海泰完善的道路、水电、环保等配套设施,在生产管理上更具便利性。因此新能源项目已经有了实施的基础,项目建成后能够快速导入产品,实现收入。
(二)公司的准备情况
公司内部已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有所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产品和管理的资源优势,快速实现量产,形成销售。
人才储备:公司组建了以特定研发部门为核心、多部门联动的 13 人的研发设计团队,人员构成主要包括有机合成研发、分析检测方法研究和工艺设计及设备选型三个方向,团队人员均长期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技术研发:公司于数年前已涉足电解液添加剂相关技术的研发,但因市场需求、投资规模等原因项目搁置,2020 年下半年,基于对新能源行业发展的预判,公司再次开始电解液添加剂技术的研发,目前小试研发已完成,经公司内部将小试样品与市场同类产品检测比对后,相关核心技术指标均符合要求。
市场拓展:为保证新业务量产后能尽快实现销售,公司针对新业务组建了专门的销售团队积极开拓市场,与部分下游厂商开始进行沟通、接触。
资金安排:新业务的投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比重为 3.42%,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造成资金压力。资金投向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车间厂房建设和生产工艺设备安装,项目可利用蒲城海泰厂区现有的库房、质检中心、环保工程、室外工程、水电蒸汽等配套设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开展新业务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践行,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新业务的开展将建设新的生产车间、购置新的生产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研发、生产、销售人员,新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新业务的开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子化学品板块的业务体量,促进公司产品结构多元化,完善产业布局,提高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低,现金流充裕,且本次开展新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超募资金,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事项。
四、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但目前新能源行业热度较高,许多企业都在加快对锂电池及锂电池电解液相关材料的布局,可能会加剧行业竞争,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加上项目建设需要 9 个月的时间,项目建成后还需进行客户认证,能否顺利导入市场实现销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公司在竞争压力下难以达成预期销售目标,以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发生改变。若公司未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未能研发或储备符合客户未来需求的相关技术,公司将面临行业或客户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三)项目进程及收益不达预期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资质及审批手续,如因宏观政策等其他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存在无法取得上述资质及审批手续的可能性,从而导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此外,本项目建设进度、达产情况、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成本上涨风险
由于碳酸亚乙烯酯(VC)及氟代碳酸乙烯酯(FEC)供应紧缺,供需失衡可能导致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导致项目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存在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环保安全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对环保、安全要求较高,虽然公司一直重视并加大环保投入,未来仍存在由于国家对精细化工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安全政策以致项目生产不符合标准或环保安全成本加大,以致影响项目收益水平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