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 71 号五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784,7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784,7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32.46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46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高仁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暂代)刘晓春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2,738,596 99.7975 46,137 0.202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2,738,596 99.7975 46,137 0.202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2,738,596 99.7975 46,137 0.202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关于<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2021年限制性 8,840,003 99.4808 46,137 0.5192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2021年限制性 8,840,003 99.4808 46,137 0.5192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3 事会办理2021 8,840,003 99.4808 46,137 0.5192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达、佀荣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