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1年10月18日
目录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1:《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2:《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会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还请各位会议出席者予以配合。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遵守会议议程,且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在议案报告环节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会议主持人组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举手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言,若不能确定先后时,主持人可指定发言顺序。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表决票中的每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股东
大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一名监事监票,审议事项与相关人员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九、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交通等事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及会议资料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十二、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 71 号五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1 年 10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介绍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与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六)针对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 月18日
议案 2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 月18日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