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20 公司简称:神州细胞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 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神州细胞 688520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黎明 曾彦
电话 010-58628328 010-58628328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街31号院5号楼 创七街31号院5号楼
电子信箱 ir@sinocelltech.com ir@sinocell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037,661,431.43 2,718,536,171.39 1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8,750,063.23 -599,461,618.33 不适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04,669,628.08 808,075,290.81 6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05,731.32 -137,857,224.2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0,264,529.53 -22,004,784.72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265,288.50 -175,233,048.3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6.48 67.77 减少31.29个百分
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9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 60.90 271,212,760 0 0 无 -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其他 4.92 21,900,000 0 0 无 -
限合伙)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 4.49 20,006,015 0 0 无 -
有限公司 有法人
谢良志 境内自然 3.83 17,055,375 0 0 无 -
人
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其他 1.64 7,300,000 0 0 无 -
限合伙)
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 境内非国 1.00 4,465,566 0 0 无 -
限公司 有法人
浙江清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宁波清松稳 其他 0.94 4,185,863 0 0 无 -
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天津盈亚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盼亚股权投资 其他 0.84 3,721,488 0 0 无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其他 0.51 2,253,344 0 0 无 -
司
华宏强震(厦门)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其他 0.46 2,033,050 0 0 无 -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
说明 关系如下:1、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 100%股权,谢良志与其
配偶、一致行动人李翰园共同持有拉萨良昊园 100%股权,拉
萨良昊园为谢良志的一致行动人;2、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罗春霞; 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