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80 万元。 113,098,500 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