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并同
意以11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29名激励对象授予1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