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 事......19
第二节 独立董事......22
第三节 董事会......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一节 监 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十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二章 附 则......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注册,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90,000 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
内资股,其中 2,339.2484 万股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金科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64202737L。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reenTech Environment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1 号 16 层 1601 内 A16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76.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基于创新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术和商业模式解
决世界水短缺和水污染问题,实现水的蓝色生态循环。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环境保护技术、水处理
及污水处理技术、苦咸水及海水淡化技术、水及水中价值物再生回用和资源化技术、环保节能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艺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控制与管理软件和相应网络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填料、滤料、膜材料及膜组件、自行开发的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及服务;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承包境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金额 认购股份 持股比例
发起人姓名/名称 人民币 (万股) (%)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万元)
甲方 张慧春 2,589.2250 2,589.2250 34.523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乙方 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762.5000 1,762.5000 23.500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VICTORIOUS JOY WATER
丙方 SERVICES LIMITED 利欣水 1,837.5000 1,837.5000 24.500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务服务有限公司
丁方 Clean Water Holdings Limited 495.9750 495.9750 6.613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清洁水公司
戊方 刘丹枫 295.6500 295.6500 3.942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己方 吴基端 245.7000 245.7000 3.276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庚方 北京易二零壹号环境投资中心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有限合伙) 75.0000 75.0000 1.0000%
辛方 罗岚 49.2750 49.2750 0.657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壬方 李素益 49.2750 49.2750 0.657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癸方 黎泽华 12.8250 12.8250 0.171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子方 贾凤莲 12.8250 12.8250 0.171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丑方 崔红梅 12.8250 12.8250 0.171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寅方 陈安娜 12.8250 12.8250 0.171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卯方 张和兴 10.1250 10.1250 0.135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辰方 李忠献 9.4500 9.4500 0.126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巳方 白涛 7.4250 7.4250 0.099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午方 王金宏 4.7250 4.7250 0.063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未方 刘渊 4.7250 4.7250 0.063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申方 李华敏 4.7250 4.7250 0.063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酉方 贺维宇 4.7250 4.7250 0.063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戌方 李晋 2.7000 2.7000 0.036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合计 7,500.0000 7,500.0000 100.0000%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276.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