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由 114.2664 万股调整为 169.114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04.6690 万股调
整为 154.9101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9.5974 万股调整为 14.2042 万股;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56.6000 万股调整为 231.76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44.6000 万股调整为 214.008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2.0000 万股调整为 17.76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人民币 70.0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6.76 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人民币 38.0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5.14 元/股。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6、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6、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述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209,053,334股扣除回购股份2,856,124股后的股份数量206,197,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098,605 元(含
税),转增 98,974,66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08,027,994 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权益分派以上述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 308,027,995 股扣除回购股份 3,833,579 股后的股份数量 304,194,4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838,883.20 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