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本增加至 13,581.948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4,071.46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4,074.58 万股”。现将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的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071.46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二、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074.58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