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计划(安信资管中信博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2.26元/股(不含 42.2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2.26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93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2.26 元/股,拟
申购数量等于 930 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14:55 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本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44,1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
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435,14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0 年 8 月 21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
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5、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
购情况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
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计划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中信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392.88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583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信博”,扩位简称为“中信博新能源”,股票代码为“6884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40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3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0.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2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3,392.8870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571.548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08.93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
根据发行价格42.19元/股及本次公开发行数量3,392.887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
规模为 14.31 亿元。根据《业务指引》,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
跟投比例为 4%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安信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的认购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汇至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数量为135.7155 万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