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392.88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583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 责 组 织 ;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网 下 申 购 电 子 化 平 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2.26 元/股(不含 42.2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2.26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93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
申购价格为 42.26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930 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14:55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本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44,1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435,14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3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0.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2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29.75 倍。
本次发行价格 42.1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
策。
(2)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
体情况如下:
T-3 日收盘 2019 年扣非前 2019 年扣非后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价(元/股) EPS(元/股) EPS(元/股)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扣非前 -扣非后
603507 振江股份 30.91 0.2923 0.3087 105.76 100.12
002610 爱康科技 2.46 -0.3591 -0.2906 - -
603628 清源股份 9.04 -0.2055 -0.1160 - -
平均值 105.76 100.12
注:1、以上 EPS 计算口径为: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0 年 8 月 13 日总股本;
2、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
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42.1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0.48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
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所需资金为 68,137.91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42.19 元/股和 3,392.887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43,145.90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12,440.42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30,705.48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前述配售对象网下配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即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安信资管中信博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1、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 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 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 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总市值)
(6)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