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26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4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普通股股东人数 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25,104,8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25,104,8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77.65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7.654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黄毓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李虹先生主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人,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马文杰先生、张宝民先生、彭庆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及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黄毓智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4,875,033 99.9775 229,800 0.0225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25,104,8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普 957,107,14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31,25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36,747,6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24,37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36,723,3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 2020 年度利润 67,9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分配的议案 7,687 0
关于聘任公司 67,99 100.000
6 2021 年度审计 7,687 0 0 0.0000 0 0.0000
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8 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 3 项和第 6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超、黄毓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