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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85: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核查意见(截止首次授予日)

公告日期:2021-12-07

688385: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核查意见(截止首次授予日)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核查意见

              (截止首次授予日)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时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时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五)除 1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
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以 2021 年 12 月 6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56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93.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8.00 元/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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