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奥来德 股票代码:68837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零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轩景泉 马晓宇 詹桂华
王艳丽 李明 赵毅
李斌 冯晓东
全体监事:
赵贺 张鹏 刘成凯
王金鑫 李贺
高级管理人员:
轩景泉 马晓宇 詹桂华
王艳丽 王辉 曲志恒
文炯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5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7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4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 16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17
第五节 有关声明 ......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23
二、查阅地点...... 23
三、查阅时间...... 2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奥来德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证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方案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缴款通知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发行 A 股股票之行为
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24,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9,500.00 万元。(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为奥来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
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公司及广发证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轩
景泉、轩菱忆发出了《缴款通知书》,要求其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
时足额缴纳认股款。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轩景泉、轩菱忆已将认购资金全
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2023年8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
第 7-0000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
商)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轩景泉、轩菱忆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64,019,236.40元、27,436,797.13 元,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1,456,033.53 元。
2023年8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
第 7-000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1,456,033.53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468,433.2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87,600.3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951,59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 84,036,001.33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增发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536,857 股(含本数)。鉴于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原则,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3,536,857 股(含本数),轩景泉和轩菱忆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分别不超过 2,475,800 股、1,061,057 股,调整为不超过 4,951,599 股(含本数),轩景泉和轩菱忆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466,120股、1,485,479股。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51,599 股,轩景泉和轩菱忆本次认购数量分别为 3,466,120 股、1,485,479 股。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为 4,951,599股,轩景泉和轩菱忆认购数量分别为 3,466,120 股、1,485,479 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 年 11 月 2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 26.8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鉴于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发行价格由 26.86 元/股,调整为 18.47 元/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456,033.5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468,433.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8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