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 19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十四、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如有不适,请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1、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80 号 3 楼多功能厅 2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表所示。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1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 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
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指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是指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