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38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9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8,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38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9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06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2,145 人的 9.60%。包括: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核心技术人员;
③其他核心骨干。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建立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的医药、化妆品、食品制造企业、医疗机构及终端用户,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
营等方面均发挥不同程度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外
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加股权激励的薪酬模式,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外籍人
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
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且合
理的。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燕女士。
赵燕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
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公司战略方针
和经营决策的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产生显著地积极影响。因此,赵燕女士作
为公司战略方向指引者、主要的经营和管理者,成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合理性。对其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股东
之间的利益保持一致性,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赵燕女士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其
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赵燕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38.64 8.05% 0.0805%
2 刘爱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 23.60 4.92% 0.0492%
心技术人员
3 郭学平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 27.00 5.63% 0.0563%
心技术人员
4 郭珈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8.40 3.83% 0.0383%
5 LIM LING L(I 林 新加 董事、副总经理 3.68 0.77% 0.0077%
伶俐) 坡
6 王爱华 中国 董事 2.10 0.44% 0.0044%
7 栾贻宏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23.00 4.79% 0.0479%
人员
8 徐桂欣 中国 副总经理 14.72 3.07% 0.0307%
9 李慧良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9.20 1.92% 0.0192%
人员
10 栾依峥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8.40 3.83% 0.0383%
11 石艳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90 0.40% 0.0040%
12 刘建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20 0.46% 0.0046%
13 黄思玲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95 0.41% 0.0041%
小计 184.79 38.50% 0.38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14 张天萌 中国 重点研发课题技术 2.15 0.45% 0.0045%
人员
15 阚洪玲 中国 重点研发课题技术 2.05 0.43% 0.0043%
人员
16 王玉玲(身份证 中国 重点研发课题技术 1.70 0.35% 0.0035%
尾号 5025) 人员
17 周伟 中国 重点研发课题技术 0.60 0.13% 0.0013%
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189 人) 192.71 40.15% 0.401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84.00 80.00% 0.80%
三、预留部分 96.00 20.00% 0.20%
合计 480.00 100.00% 1.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经
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