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回
执函
本人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建龙微纳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公司函证问询的需要,本人现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情况,郑重声明如下:
至本声明出具日,建龙微纳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