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增资,具体增资进度将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亿华通动力实施,公司目前持有亿华通动力 100%股权。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公司拟以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40,000 万元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对亿华通动力实施增资。
(二)本次增资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增资系出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促进募投项目更高效开展。
四、本次增资对象亿华通动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02MA07XBJT11
法定代表人 张国强
注册资本 12,966.80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 28 号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85,440.72
(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负债 59,307.79
元) 营业收入 19,802.99
净利润 -2,464.29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仍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风险一致。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亿华通动力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具体增资进度将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