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现
任公司董事郑建雄先生由于误操作,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中签了公司 1 手可转债
(“深科转债”),并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将持有的该笔“深科转债”卖出,该
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根据公司可转债相关发行公告,2022 年 8 月 8 日为网上申购日,“深
科转债”已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上市。
公司董事郑建雄先生由于误操作,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中签了公司 1 手可转
债(金额 1,000 元),并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卖出 1 手可转债(金额 1,332.75
元)。
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人民币 332.75 元(收益金额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
额 1,332.75 元-买入成交金额 1,000.00 元=332.75 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
公司获知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与郑建雄先生核实相关情况,事情发生后郑建雄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核实,郑建雄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且本次交易行为与其打新操作习惯有关,金额很小。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对于本次可转债短线交易的误操作,郑建雄先生本人已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将以上交易收益 332.75 元根据董事会的要求上缴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向大股东、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进行法律规定和规则宣讲,防止再次出现违规事项。
三、郑建雄先生致歉及相关声明
1、郑建雄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郑建雄先生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郑建雄先生声明:此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深科转债”的情况。本人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