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受人”)于近日参与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玛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存货、机器设备相关资产的公开司法拍卖,最终公司以人民币9,056.81 万元的成交价网拍竞价成交。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简称“募投扩能项目”)”实施,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如果上述变更募投扩能项目实施未获审批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风险提示:目前交易标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有租赁。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一、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参与由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监督,艾玛公司管理人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拍卖的艾玛公司位于浙
江省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存货、机器设备相关资产的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标的评估价、起拍价均为人民币
8,596.81 万元,公司经过 24 次出价,最终以人民币 9,056.81 万元的成交价网拍
竞价成交(以上统称“本次交易”)。
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相关厂房、土地等,替代募投扩能项目中的自建厂房,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尽早投产见效。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变更募投扩能项目实施,将导致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实施地点由“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 3787 号”变更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如果上述变更募投扩能项目实施未获审批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次变更募投扩能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由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监督,艾玛公司管理人公开司法拍卖。艾玛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
交易标的名称:艾玛公司名下位于浙江省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 37572.17 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约为 4248.79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9460.33 平方米)、存货(一批地板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机器设备(制作加工地板的机器设备及变压器、电
梯等特种设备)。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中:1)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房,对应的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 37572.17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约为 4248.79 平方米,房权证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 33633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 51144 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 51145 号;2)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9460.33 平方米,对应的土地证号:安吉国用(2010)第 07662 号、
安吉国用(2010)第 07663 号,两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 2054 年 3 月 33 日。
目前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有租赁。
因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为公开司法拍卖,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解除查封手续,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规定先办理登报注销或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另外,根据本交易标的《破产拍卖公告》,目前厂房内租户均做出了按约定时间腾空并返还厂房等相关承诺或后续处置方式。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开司法拍卖资产,交易资产评估价人民币 8,596.81 万元,起拍
价人民币 8,596.81 万元,增价幅度 10 万元及其正整数倍数。公司经过 24 次出价,
最终以人民币 9,056.81 万元的成交价网拍竞价成交。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其积欠的水、电等费用),该等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起拍价,通过公开司法拍卖方式竞拍成交,成交价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 2019 浙 0523 破 13 号《破产拍卖公告》及其《须知》、《标的物详情》、《竞
价信息、竞价结果》等,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 2021 年 4 月 12 日 16 时前(拍
卖成交后 30 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六、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变动、担保责任等事项。
七、本次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020 年度,全球范围内爆发新冠疫情,公司新冠检测产品销售带来经营业绩的大幅度增长,企业规模瓶颈得到重大突破。公司现有土地、厂房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生产经营、快速扩能和战略发展需求,本次购买资产有利于公司快速解决扩能场地问题。
2、2020 年度,公司忙于支持全球新冠检测产品需求,生产经营繁忙,使得募投扩能项目尚未动工建设,故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实施,从新建到投入使用尚须较长时间。本次购买资产有助于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程,节省建设时间成本,就近就地快速解决产能瓶颈,同时尽快促使募投项目投产见效,以更好回报投资者。
3、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资产为司法公开拍卖资产,标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有租赁。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变更募投扩能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等实施,尚须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如果上述变更募投扩能项目实施未获审批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