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来建良 金杰峰 朱艳秋
邵礼光 王勇 滕越
伊国栋 杨将新 楼翔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华龙 寿雪含 徐梦茹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来建良 金杰峰 朱艳秋
邵礼光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2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 1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2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5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查询地点 ...... 31
三、查询时间 ...... 31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景业智能、发行人、 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定对象发行 之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验资机构
《认购邀请书》 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发行与承销管理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修订)
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Boomy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上市日期 2022 年 4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8,240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景业智能
A 股股票代码 688290
法定代表人 来建良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 号悦江商业中心 35001 室
联系电话 0571-86637176
传真号码 0571-85115275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安全
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经营范围 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
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安防设备制造;安
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
611 号金盛工业园 4 幢一层、5 幢)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议案》《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同时审议并确认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景业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137 号)。2023 年 6 月 16 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向中国
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3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50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
382 号),经验证,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止,主承销商收到 9 家特定对象汇入
的本次发行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11,060,461.78 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383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止,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9,71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060,461.78 元,扣除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