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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88: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19年9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920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东方花旗和华金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5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
次发行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及限售期设置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

施 。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网 下 申 购 电 子 平 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

  (1)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 兴证资管鑫众鸿泉物联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
        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5.01 元/股(不含 25.0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5.01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3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5.01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3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11:27:19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5.01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3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 11:27:19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
申报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 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33,2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申报总量 1,331,860万股的 10.005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9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
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 24.9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2.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6.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3.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4.9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 2019 年 10 月 22 日(T-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97 倍。

    本次发行价格 24.9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T-3 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上
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扣非  2018 年扣非  T-3 日股  对应的    对应的

          前 EPS(元/  后 EPS(元/  票收盘价  2018 年静  2018 年静
 证券简称    股)        股)    (元/股)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扣非前    扣非后

  启明信息      0.1766        0.1568        8.79        49.77      56.06

  兴民智通      -0.4192        -0.4373        6.54      -15.60      -14.96

                    平均                            49.77      56.06

    注:计算可比公司 PE 均值未含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尚未上市的雅迅网络和锐明股份;
计算对应的 2018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未含负值。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58,208.21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4.99 元/股和 2,50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2,4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180.91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5,294.09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19 年 10 月 30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
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东方花旗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提交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
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证券账户进行申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