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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88: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于 2019 年 9 月 9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
1920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东方花旗和华金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5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3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合计数量为375.0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87.5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37.50 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99 元/股。

  根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105.88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212.50 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7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1.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5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34.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292939%。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0%。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19 年 10 月 30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
号抽签”)。网下配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东方花旗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提交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简称“东证创新”);

  2、兴证资管鑫众鸿泉物联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为“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东证创新和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已与发行人签署相关配售协议。关于
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披露的《东方花旗
证券有限公司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的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战略投资者相关事宜之专项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99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 62,475.00 万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东证创新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东证创新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31,237,500.00 元,本次获配股数 125.00 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退回。

  兴证资管已代表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人民币 62,787,375.00 元(其中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62,475,000.00 元,对应应缴纳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312,375.00 元),鸿泉物联员
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数 250.00 万股,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
(T+4 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初始认购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数(万股)  (万股)    (元)

      东证创新          125.00      125.00    31,237,500  24 个月

 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    250.00      250.00    62,475,000  12 个月

  注:以上获配金额不含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T+1 日)
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桂花厅主持了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4339,6839,9339,1839

  末“5”位数  34323,84323

  末“6”位数  069885,194885,319885,444885,569885,694885,

                819885,944885,627940

  末“7”位数  9218034,4218034,4926627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鸿泉物联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7,00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鸿泉物联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业务指引》、《科
    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及《科创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等相关规
    定,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
    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