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鸿泉物联 股票代码:68828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Hopechart IoT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路400号2幢513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2019年11月5日
特别提示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本公司”或
“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科创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1、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交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24.99 元/股对应的本公司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46.2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8.97 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20,356,072 股,占总股数的 20.3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该领域深度融合,不断推动行业技术升级与迭代。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新产品开拓上保持应有的竞争力,则将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5G 车载蜂窝通信技术的发展,其“高可靠低时延”的特性将应用到 ADAS、车辆自动编队、远程驾驶等场景,极大地促使汽车网联化和智能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如公司不能及时做出调整,不断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性能,则公司将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
2、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较为集中,对大客户存在依赖。2016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据全年销售额的 75.23%,其中陕汽的销售额占据全年销售额的 35.48%;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据全年销售额的 76.27%,其中陕汽的销售额占据全年销售额的 51.31%;2018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据全年销售额的 74.18%,其中陕汽的销售额占据全年销售额的 46.71%;2019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据当期销售额的 78.44%,其中陕汽的销售额占据当期销售额的 54.45%。
公司与大客户之间的业务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重大,若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不能持续满足主要客户的需求,将存在被替代风险;若主要客户经营业绩或所处行业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产品需求产生较大影响。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造成较大风险。
3、外购原材料依赖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有芯片、组件(液晶屏、热敏打印机等)、电子元器件(电阻、电容、电感等)、模块、PCB、结构件、连接线等。报告期内各期,芯片、组件、电子元器件、模块合计采购总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77%、68.31%、72.18%和 65.86%,占比较大。一旦出现主要原材料供给不足,将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外购原材料依赖的风险。
4、进出口贸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进口芯片采购额分别为 1,786.69 万元、2,066.14 万元、2,449.67
万元和951.55万元,占芯片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4.49%、89.63%、84.15%和85.49%,占比较高。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呈现抬头迹象,受 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芯片采购存在进出口贸易风险。一旦公司因中美贸易摩擦导致芯片供应不足,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芯片、组件、电子元器件、模块等,受市场及供给端的影响,主要原材料单价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占有
较大的比重,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将显著增加,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
6、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风险
公司对下游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政策基本在 3-6 个月,受整体宏观经济变化影响,下游车厂账期有所延长,部分车厂存在回款超信用期情形,公司应收账款存在实际账期继续延长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0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0 号)批准,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0,0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其中 20,356,072 股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
简称“鸿泉物联”,股票代码“688288”。
二、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3、股票简称:鸿泉物联
4、扩位简称:鸿泉物联
5、股票代码:688288
6、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0,000.00 万股
7、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500.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网上、网下公开发行的
20,356,072 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上市交易。
9、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9,643,928 股。
10、本次上市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跟投机构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获配 125.00 万股,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兴证资管鑫众鸿泉物联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证鑫众资管计划”),获配 250.00万股。东证创新持有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兴证鑫众资管计划持有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12、本次上市股份中,参与网下发行申购鸿泉物联股票并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93,928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01%,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21%。
13、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4、上市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三、上市标准
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 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不
低于本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3、市值及财务指标
(1)市值结论
鸿泉物联本次发行定价为 24.99 元/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