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3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
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 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
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
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 12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聂诗军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 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万俊广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 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中国船舶,经纬纺机和杰赛科技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 2021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5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8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且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未来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水平。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 0 票,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单位,并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 0 票,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单位。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