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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68:华特气体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6

688268:华特气体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到 7 名,会议由石平湘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成了第
三届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举石平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石平湘先生经选举连任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石平湘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成了第
三届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举石思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石思慧女士经选举连任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石思慧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成了第
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石平湘、肖文德、石思慧、范荣、傅铸红,主任委员为石平湘。

  (2)审计委员会:范荣、石思慧、肖文德,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范荣。
  (3)提名委员会:肖文德、石平湘、鲁瑾,主任委员为肖文德。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鲁瑾、张穗华、范荣,主任委员为鲁瑾。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傅铸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傅铸红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石思慧女士、张穗华先生、廖恒易先生、张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石思慧女士、张穗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廖恒易先生、张均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钟小玫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钟小玫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万灵芝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万灵芝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林家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家琪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石平湘、石思慧、傅铸红、张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石平湘、石思慧、傅铸红、张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及其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归属登记业务;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等事项;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1)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石平湘、石思慧、傅铸红、张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1.廖恒易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山大学 MBA 研修班结业,取得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全国注册安全工程
师资格、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人员(CZP1)资格。1987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历任湖南省衡阳市第二橡胶厂炼胶分厂工程师、厂长;1998 年 11 月至 2004年 5 月,历任江门市新会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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