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逢路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0,279,4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0.232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3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石思慧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万灵芝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0,267,906 99.9808 9,203 0.0152 2,333 0.0040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0,267,906 99.9808 10,539 0.0174 997 0.001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选举石平湘先生 60,273,313 99.9898 是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石思慧女士 60,268,218 99.9813 是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傅铸红先生 60,268,322 99.9815 是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张穗华先生 60,268,218 99.9813 是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选举鲁瑾女士为 60,267,915 99.9808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肖文德先生 60,275,214 99.9929 是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范荣先生为 60,267,915 99.9808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01 选举郑伟荣先生 60,267,912 99.9808 是
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5.02 选举邓家汇先生 60,275,211 99.9929 是
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经营 0 0.0000 9,203 0.7978 2,333 0.2022
范围、修改《公
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 0 0.0000 10,53 0.9136 997 0.0864
超募资金永久 9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3.01 选举石平湘先 5,407 0.4687
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3.02 选举石思慧女 312 0.0270
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3.03 选举傅铸红先 416 0.0361
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3.04 选举张穗华先 312 0.0270
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01 选举鲁瑾女士 9 0.0008
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
4.02 选举肖文德先 7,308 0.6335
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4.03 选举范荣先生 9 0.0008
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
5.01 选举郑伟荣先 6 0.0005
生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邓家汇先 7,305 0.6332
生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除议案 1 以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 郭梦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