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9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及 2023 年 2 月 2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3.9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2.6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3-06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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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26)。
(二)截至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10,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6.86 元/股(该回购价格为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回购股份价格),最低价为 25.3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007,240.7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10,343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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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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