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等相关规定,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凯尔达”)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603,65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7.11 元,共计募集
资金 92,352.81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5,910.0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442.72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40.5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502.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3,502.17
项目投入 B1 11,954.95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B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
额 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 B4 30,000.00
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 B5
份
利息收入净额 B6 1,552.72
项目投入 C1 2,206.00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C2 2,253.7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本期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 C4 15,000.00
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 C5 5,592.16[注]
份
利息收入净额 C6 765.72
项目投入 D1=B1+C1 14,160.95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D2=B2+C2 2,253.7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
额 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 D4=B4+C4 45,000.00
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 D5=B5+C5 5,592.16[注]
份
利息收入净额 D6=B6+C6 2,318.4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8,813.78
D4-D5+D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505.94
差异 G=E-F 307.84[注]
[注]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 5,900 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其中已使用 5,592.16 万元(其中回购库存股的金
额为 5,589.71 万元,对应的手续费为 2.87 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金额为 0.42 万元),
尚余 307.84 万元暂存于公司证券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7480188000110238 411,329.24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分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92019800226056- 5,904.06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江南支行 00000000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18595283 7,916.27 募集资金专户
江城支行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87978516 1,634,285.33 募集资金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2,059,434.90
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可转让银行存单
为 18,300.00 万元,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 预计利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额可转让存单 15,400.00 2023/11/17 至 3.50%
司杭州分行 2024/11/30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 大额可转让存单 2,900.00 2023/11/02 至 2.80%
份有限公司 2026/11/02
小 计 18,3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5,426.71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
集资金额 15,426.71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该项
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内容为新建装配检测实验大楼,为机器人生产线提供装配检测场地,建设研发检测中心。公司为适应业务布局、人员规模扩大现状,实现公司扩大研发、检测场地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重新寻找该项目的实施场地,公
司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0 月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截至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