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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29: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0-08

688229: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月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议案二:《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
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1
3.01 发行证券的种类......11
3.02 发行规模......11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1
3.04 债券期限......11
3.05 债券利率......11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1
3.07 转股期限......12
3.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2
3.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3
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13
3.11 赎回条款......13
3.12 回售条款......14
3.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15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5
3.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15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15
3.17 募集资金用途......16
3.18 担保事项......16
3.19 募集资金存管......17
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17
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18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9
议案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0议案七:《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1议案八:《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22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3议案十:《关于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25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6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15 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北京市健康宝为未见异常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46 号鸿基大厦 4 层会议室

  3、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3.02 发行规模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04 债券期限

  3.05 债券利率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3.07 转股期限

3.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3.11 赎回条款
3.12 回售条款
3.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3.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3.17 募集资金用途
3.18 担保事项
3.19 募集资金存管
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休会,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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