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156,811,674.80 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4,4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4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