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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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七、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十七、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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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13: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 1166 号希尔顿花园酒店 6 楼天府厅;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1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
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