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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11:中科微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688211:中科微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1-003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71,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8,557,661.34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
第 210104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号

 1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29,252.17                29,252.17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

 2                              25,592.58                18,028.81
    间建设项目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

 3                              22,593.87                22,593.87
    发中心项目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

 4                              14,068.05                14,068.05
    地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41,506.68                133,942.91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7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将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7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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