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布了《深
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深圳
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73)。
3、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4、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4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6 人调整为 21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0 万股调
整为 618.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96.3 万股调整为 594.5 万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6 人调整为 21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620 万股调整为 618.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96.3
万股调整为 594.5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我们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授予对象由 216 人调整为 21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0 万股调整为 618.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96.3 万股调整
为 594.5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