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0-009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4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38,325,655.1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4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4,997,84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399,051.3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