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 24,0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 股计算)。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宁波泓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195,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097,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6/17-2024/9/16);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97,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6/17-2024/9/16)。宁波泓璟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从而使得其持有
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收到宁波泓璟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
届满,宁波泓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97,507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 410,309,104 股的 1.00%;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宁 波 梅 山 5%以上非第一 24,005,000 5.86% IPO 前取得:24,005,000
保 税 港 区 大股东 股
泓 璟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业(有限
合伙)
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 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元) 况 数量 比例
(元/股) (股)
宁波梅山 4,097,507 1.00% 2024/6/17~ 集中竞价 10.29-12.81 48,371,038.23 未完成: 19,907,493 4.85%
保税港区 2024/9/13 交易 4,097,507 股
泓璟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注:1.公司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总股本由 409,750,733 股变更至 410,309,104 股。上表减持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 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410,309,104 股计算。
2. 截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期间,宁波泓璟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