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一科技 股票代码:68816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EE TECHNOLOGY CO., LTD.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582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特别提示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公司”、“本公司”
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特别提示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5
一、重要声明...... 5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5
三、特别风险提示...... 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12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1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2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
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4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7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 18
四、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19
五、 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20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1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22
八、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22
九、 保荐机构子公司跟投情况...... 23
十、 其他战略投资者...... 23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5
一、发行数量...... 25
二、发行价格...... 25
三、每股面值...... 25
四、发行市盈率...... 25
五、发行市净率...... 25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25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5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6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26
十、募集资金净额...... 26
十一、 发行后股东户数...... 26
十二、 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28
一、2021 年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8
二、2021 年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9
三、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经营状况......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31
二、其他事项...... 31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 33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33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33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34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5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35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43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48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48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49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51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52
八、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54
九、其他承诺事项...... 55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核查意见...... 60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
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情形,从而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存在 12 个月或以上的股份锁定期,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7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26,238,0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1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 46.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3.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0.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
业为“C 制造业”之“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0.84 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依赖于主要客户导致的收入下滑风险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主要客户包括奇瑞汽车(包括奇瑞安川)、东风本田、广汽本田,报告期内来自于上述客户的收入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7.01%、96.71%、93.60%和 98.07%,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受上述客户生产经营和适配车型销售变动情况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分别为 31,012.33 万元、
26,379.95 万元、16,778.67 万元和 16,400.85 万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36%、
3.36%、1.97%和 2.48%。2020 年度受疫情及主要客户适配车型市场销售状况不佳影响,电驱动系统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其中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下降 9,601.28 万元,下降幅度为 36.40%。
若未来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上述主要客户适配车型销售继续下降,或者产品结构调整、增加/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电驱动系统产品
的采购,或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新客户、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将会导致公司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进一步下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汽车行业增速下降的风险
汽车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增速趋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汽车销量同比下降 8.2%,2020 年我国汽车销量进一步下降 1.9%。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汽车行业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7.53%、89.98%、92.61%和 94.55%,其中公司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取决于汽车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情况受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情况影响较大。
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市场波动将对汽车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整体市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汽车销量持续下降,汽车行业的固定资产新增投资减少或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未达预期,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也将随之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三)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66%、27.58%、25.45%和 25.47%,其中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88% 、28.73%、 26.73%和27.68%,呈下降趋势;新能源汽车电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