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期等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1 月 22 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有方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0.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6,42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662,868.5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 ZI10010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公司对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
内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项目分类进
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总部项目、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和延期。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 截至 2024 年 截至 2024 年 项目达到预
序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 11 月 30 日 11 月 30 日 定可使用状
号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投 累计募集资 态日期
入金额 金投入进度
1 研发总部项目 6,653.88 4,737.86 71.20% 2024 年 12
月
4G 及 NB 无线
2 通信模块和解 7,415.47 7,596.08 102.44% 已完成
决方案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5G 无线通信模
3 块和解决方案 14,018.48 8,529.07 60.84% 2025 年 2 月
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V2X 解决方案
4 研发及产业化 3,178.46 3,405.90 107.16% 已完成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75.77 100.76% 不适用
合计 41,266.29 34,344.67 -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总部项目
研发总部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6,653.8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6,653.88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总部大楼的场地装修、购置实验室设备和预研中心设备,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公司拟在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购置的具体设备清单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此外,研发总部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增加母公司(即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实施地点相应增加。本次增加母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后,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二)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5G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22,210.5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4,018.48 万元,主要进行 5G 标准模块、5G 智能模块、5G 车规级模
块等产品的产业化研发,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5年 2 月。
公司拟在 5G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
下,继续对 5G 标准模块、5G 智能模块和 5G 车规级模块产品开发项
目进行投入,并对 5G 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原计划投 原计划投资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投资
号 资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一 建筑工程装修费 - 0.00% - 0.00%
二 设备购置 1,427.18 6.43% 860.30 3.87%
三 产品开发费 8,035.06 36.18% 9,344.08 42.07%
四 测试认证费 5,511.58 24.82% 3,800.20 17.11%
五 铺底流动资金 7,236.69 32.58% 8,205.93 36.95%
六 总投资额 22,210.51 100.00% 22,210.51 100.00%
四、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各项目具体调整原因如下:
(一)研发总部项目调整的原因
公司在深圳市龙华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均设置了研发中心,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了部分实验室设备和预研中心设备,同时还通过短期租赁设备测试、委托外部测试机构测试等方式来保障研发任务的正常开展。研发总部所需购置的设备均为与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相关的研发测试设备和中试设备。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将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融合趋势,研发 AI 模组、边缘计算终端等新产品,对云平台软件进行智能化自动化改进,并针对城市物联感知等特定行业训练垂类模型和进行推理,因此拟对实验室和预研中心的设备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到研发中心和研发人员的地理分布,拟将设备部署在深圳市龙华区和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目前,公司已对拟购买的设备进行严格选型,鉴于设备清单调整事项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方能实施,且采购、安装和调试周期约
为 2-3 个月,因此公司拟将研发总部项目的结项时间延长至 2025 年6 月。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需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深化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方面的布局,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5G 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随着 5G 产业链的发展,5G 测试设备的供应商增加,部分测试设
备实现了国产替代,设备价格持续下降,因此公司购置设备所需预算也相应降低。而公司研发的 5G 模组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客户,主要且优先涉及 Sub-6GHz 技术的相关测试设备,部分毫米波技术的相关测试设备需求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保障,因此公司拟削减对毫米波相关测试设备的投入,并拟相应调减设备购置的投入。
目前,5G 在物联网领域的发展进入新阶段,5G 技术在持续发展,5G RedCap、5G-A技术开始规划化商用,5G的应用市场也在持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城市物联感知市场和移动宽带物联网市场深化发展,低空经济、机器人等新应用市场也在涌现,因此公司拟对 5G 募投项目继续投入,增加对基于国产芯片的 5G 模组、5G RedCap 模组、5G-A 模组、5G AI 模组的研发投入,并拟相应调增产品开发服务费的投入。
此外,公司 5G 模组将主要围绕国产芯片来研发,而国产芯片平台的授权费用较海外芯片平台的授权费用少,5G 模组研发成功后主要面向中国市场销售,而中国的测试认证费用较海外的测试认证费用少,因此拟调减测试认证费用金额。
5G 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公司出于降低外部风险的考虑放缓开拓欧美模组市场的进程,因此部分 5G 产品的开发进度和测试认证
进度有所放缓,对毫米波相关测试设备的投入也放缓,因此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拓展业务领域,优化业